资产清查通知
发布时间: 2013-01-05 浏览次数: 1801
 

 

资产清查通知各系(部)、各部门(处、室、中心):根据《学院固定资产管理暂行条例》、《仪器设备管理实施细则》的有关规定,经院部领导决定,将对学院内的所有财产进行清查。清查工作定于2011年9月20日开始,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一、资产清查小组: 组长:庄顺根 副组长:王云飞组员:诸承年、马智强、黄晓敏、汤永良、吴永明 二、时间安排:第一阶段:自查阶段,时间9月21日—9月23日;第二阶段:检查阶段,时间9月26日—12月9日;第三阶段:总结阶段,时间12月15日。清查工作总结并签定资产保管责任书。三、检查内容: 1、各系、部对系、部资产及实验实训室的资产进行全面清点的基础上,着重检查因人员变动、办公室搬迁、更新的设备核对工作(特别是电脑、照相机、投影仪、打印机、扫描仪等)。 2、学院三级安全管理目标责任书的签约情况和安全措施落实情况。 3、资产清查工作与安全检查结合开展,在检查过程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上报院部,涉及学院安全问题要进行通报。 后勤保卫处 2011年9月20日
 
 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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